学习任何一门科学,方法都是灵活多样的,不应要求统一的模式。这里仅就本课程学习的总的指导思想和一般要求作一些说明。学习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人本主义法治理念,理论联系实际,结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劳动法制建设的探索性研究。
1、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就要求在学习中做到客观地、全面地看问题,从社会基本矛盾,即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去考察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制的建设与实施,找出其科学、有效的运动规律。
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学习和研究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要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求作为衡量的标尺,凡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不相适应的旧有的观念、理论和法律制度都应进行深刻的变革,要有理论创新的意识和精神。
3、深入调查研究。劳动法学与社会保障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应用学科,只有通过进行广泛深入的社会调查研究,才能了解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在研究解决对策的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劳动法学。
4、遵循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学习中遵循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认识方法,可以使我们对劳动法的本质、产生、现状和发展趋势,有科学的认识,从而掌握劳动法的规律性与精神实质。
5、注意运用比较学的方法。市场经济国家在法律制度方面有许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学习中要有意识的将外国的劳动立法同我国的相应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借鉴其合理有益的思想与做法,用以指导我们的学习与研究。
6、把教材与相关法律条文结合起来学习。教材是对条文内涵的具体解释和理论阐发,条文是对教材理论的高度浓缩与概括,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更好的学习效果。
7、特别注意提问,做到教学相长。
此外,课前预习,课堂认真听讲,课后研读,注重案例分析和专题讨论等也是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