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一、教育法学的学科宗旨与目的

教育法学是教育学专业课程计划规定的专业课程,是该专业学习的一门必修必考课程。

在学校日常的教育教学与管理过程中,人们会经常遇到形形色色的教育法律问题,如何正确理解和解决这些教育法律现象及问题,就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同时,随着教育法制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呼声愈来愈高,教育法学学科的产生和建设就势在必行。教育法学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它是从教育学和法学的交叉点上发展起来的,通过对教育法律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法律原理,建立教育法律理论,从而指导教育法律的实践活动,使人们能够知法、懂法、学法、用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主要是为了达到:

(一)为了使学习者能够比较全面、深入细致和系统地掌握有关教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法律制度以及基本理论问题。

(二)为了能使学习者具有进行教育科学研究的初步能力,并能从教育与法律的关系中,拓宽学习的视野,从而在更广阔的背景中认识教育的基本理论和实践问题。

(三)为学习者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法律观提供充分、详实的知识和材料。

(四)为了使学习者了解如何依法从事教育教学活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哪些可以作为,哪些不应当作为”,从而真正做到依法治教。

(五)为了使学习者学会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自身享有的权利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掌握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寻求救济。

(六)为了使学校管理人员能够将法律作为有效的管理工具,依法而行,充分尊重教师和学生的法定权利,积极督促管理人员和师生履行其法定义务,以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二、教育法学学科简介

教育法学是从教育学和法学的交叉点上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学科,因此,教育法学学科的建设是以教育学和法学的基本原理为理论基础,着重阐述以下内容:

1章:绪论(法律与教育的关系)

通过本章的学习,正确的理解教育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懂得现代教育成为高度专门化的人才培养形式的原因,其研究对象是什么,掌握国外教育立法的发展阶段、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历史沿革以及健全的教育法制所应具备的特征。

2章:教育法的原理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教育法的定义、特点、功能及其原则,教育法律关系的定义及其特点,懂得基本的教育法律关系,从而进一步掌握教育法的法源、教育法律规范与构成要素和教育法的文本结构与体系结构。掌握教育立法的权限划分、教育立法的程序以及教育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发布,懂得教育法实施中的教育法律适用和教育法律遵守,掌握教育法的监督及其不同的监督机关和部门。

3章: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定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性质和特点以及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地位,深入的理解教育的公益性及其与企业组织的区别,掌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举办的主体以及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设置程序,理解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内、外部管理的法律形式,掌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4章:教师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教师的法律定义、教师的职业性质和身份特征以及教师的法律地位,明确和识记我国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教师管理制度的含义及类型,特别要注意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养与培训、教师的考核、教师的待遇。

5章:学生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学生的法律定义、学生观的发展与学生的法律地位,明确和识记学生的权利与义务,了解我国学生管理的法律形式及其主要内容和有关规定,理解我国对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女子、家庭贫困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受教育权进行特别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6章:义务教育制度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建国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掌握义务教育的概念、特征和指导思想以及我国现行义务教育的对象和学制,明确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职责,理解义务教育的办学体制和实施义务教育的法律保障。

7章:法律责任和法律救济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法律责任的定义、分类以及教育中规定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其免责条件和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了解学校事故及其法律责任的承担,掌握法律救济的基本原理以及教师、学生的申诉制度。

三、教育法学学科的教学方法

本课程从教学方法来讲主要是采用“远程教育”的方式,辅之以上机辅导、答疑的形式方法来教学。由于教育法学是一门新兴学科,也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学科。所以,学习者在学习应注意:

(一)应当着重理解和学习这门课的基本的教育法原理和常识,同时在此基础上了解和掌握现行的教育法律法规。

(二)学习者应该具有一定的教育学、法学、行政学以及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

(三)要学会安排和利用时间,如用零散的时间学习个别知识点、个别概念,用集中的时间系统地综合地学习理论性强,成体系的部分。

(四)学习者在学习时要善于把基本理论、基本概念与自己接触到的教育实际问题联系起来学习,“以例辅法”,从而更形象、更深入地理解教育法律知识,使所学教育法律知识进一步得到提升和系统化,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学习能力、研究能力以及参与教育实践改革的能力。

(五)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还应当处理好重点、难点内容和一般内容的关系,善于学会运用网络。

四、教育法学学科的评价

本课程的评价主要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要求学习者认真完成练习作业、思考题,从而确定学习者的平时成绩。

(二)期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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