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程对学习者学习效果的考核与评价所采取的主要方式是:网上作业评价、网上互动评价,其次是期末考试,最后是网上讨论参与度的评价、答疑情况评价、自制课堂教学视频案例评价以及师生交流情况的评价。本课程在评价中将强调三个方向:其一是偏实践的倾向,即把学习者的教学实践成果,如课例、案例、视频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其二是偏主体的倾向,即把学习者——教育硕士生的自评与互评作为教学评价的主要方式,强调评价活动对学习者自身的促进与激励功能,克服评价活动的甄别性色彩;其三是偏过程的倾向,即把整个评价过程渗透在教学过程中,重视对学习者学习过程、学习态度、学习阶段性成果的评价,适当弱化期末考试、终结性考试在评价中的比重。在评价与考核中,我们主要依据以下蓝图对教育硕士生进行考核:
《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课程评价与考核蓝图
评价方式
|
评价内容
|
评价比重
|
评价主体
|
评定等级
|
网上作业
|
电子作业、电子笔记、学习反思、知识重点整理等
|
20%
|
授课教师
|
百分制
|
期末
考试评价
|
题库中随意抽取或教师命题
|
40%
|
授课教师
|
百分制
|
语音答疑
|
答疑记录、问题质量、
提问频次等
|
10%
|
技术人员评价
|
五级制(ABCDE)
|
视频课例
|
学生自制课堂教学案例、自制电子课件或教学设计、教学实录等
|
15%
|
互评与自评
|
五级制
|
论坛参与度
|
参与虚拟社区讨论、对网上资源的利用情况、对教学方式改进的建议
|
5%
|
互评与自评
|
五级制
|
课程结业
论文
|
电子论文
|
10%
|
授课教师
|
百分制
|
在课程评价中,本课程将按照以下具体评价思路对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进行细致入微的评价:
1、一切评价要以网上学习记载、课程考试文本试卷、课程论文、作业文本、师生答疑记录等客观性资料为依据,尽可能避免主观化评价,确保评价过程的客观性;
2、评价中要适度参考授课教师对学习者的主观印象,尽可能考虑到学习者在课堂教学实践中的卓异表现,注重以评价来鼓励学习者的探究精神、创新精神与变革精神,适当考虑学习者在工作岗位上的实践表现,切忌一切本本主义、形式主义,适当使评价结果保持在适度的弹性范围之内,为学习者留足发展空间;
3、评价中要适当拉开档次,尤其是对于那些学习态度较好,工作上有创意的学习者要增加“加分”分值,充分体现课程评价对学习者的导向工作、激励功能与发展功能,打破为课程而评价的陈腐理念,大胆倡导为学习者的卓异表现、实践才能、教学潜能的激发与发掘而评价的新评价理念,使评价成为小学语文教师追求进步的开端与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