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简介

市场经济是由“市场”这个“无形之手”去对资源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形式。一切经济活动(含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四环节),均以交换活动(以盈利为目的商活动)为核心,而商法就是调整与规制这一活动的最基本规则。商法学的核心是研究各类商主体如何从事商行为的法律,是现代市场经济法律的最核心的课程。

本课程是陕西师范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金融学专业的限定选修课程之一,以讲授商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包括:商法本论与简史等基础知识、商主体法(含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公司法)、商行为法(含合同法、票据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商救济法等内容。要求学生在系统地、准确地理解和掌握商法的基本原理、相关具体法律制度基础上,初步学会在实践中分析和处理各种实际商事法律问题的能力,适用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要求。

鉴于本课程在市场经济计划法中的重要地位,及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特点。为强化学生的理解和记忆,本课程除力求对商法基础理论的全面、准确地讲授外,还将充分结合多媒体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讨论教学等现代手段,力求使同学们最大限度的掌握商法基础理论与法规制度的同时,初步掌握实际应用的能力与技巧,学会运用商法去参与商事活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课程教学课时安排为60学时,使用的文字基本教材为《商法学》(赵学刚主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2月第一版),它是教学及考试的主要依据。它较系统、全面地介绍了商法课程的内容,体系较为清晰完整。难易程度比较适用网络学院金融专业的学生的学习需求。(注:为了增强同学们未来的解决商问题的法律实用能力,增补合同法与商救济法二章)

公告通知
疑难留言
同学你好!对本课程有哪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