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

1、历史逻辑的方法

指通过法律制度产生的历史及其演变,使学生掌握相关法律的特征、制度由来。如:通过地中海沿岸城邦小国之间的海上贸易频繁,并由此产生了商人与商人行会,进而由商人行会将商人之间长期以来交易中已逐渐形成的并为大众所普遍遵守地体现等价有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商业交易基本准则的行为规则以商业行会的名义固定下来而形成的古代商法的渊源的历史过程。使学生了解掌握当今商法仍体现的国际性、以行业惯例为规则等特点。

2、演绎与归纳的方法

指通过演绎与归纳的方法让学生自已发现商法相关规定的起因。如:在讲商主体法概论时,通过商主体从家长式个人独资企业——家庭式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康孟达式两合合伙——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演绎历程,使学生一次性的掌握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特征及企业制度特点,并归纳出各型企业法的核心规则均涉及“财产、组织与责任”三大方面。为学生后续市场主体法的学习作好铺垫。

3、案例教学方法

通过案例教学,使学生切实体会法律规则在各种实际案件中的应用,了解法规的应用价值,并初步了解与学习掌握一些应用技巧。如通过票据法的实际案例使学生切实体会票据“无因性、要式性与文义性”的特点,掌握如何合理合法地使票据生效或失效。

4、实证研讨教学

以社会发生的现实案例出发,与学生研讨各种商法解决模式的优缺点,以促进学生更好地提高自身的理论理解水平与实际应用能力。如通过陕北劳模的农场现实案例,使学生切实发现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不同、优缺点、管理应注意的核心问题。

5、多媒体教学

利用多媒体教学信息量大的特点,充分运用PPT、视频、音频、网页、图片等强化对学生的信息刺激,促进其理解记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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