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民法概述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三章 自然人
第四章 法人
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
第六章 物
第七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八章 代理
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十章 物权概述
第十一章 财产所有权
第十二章 财产共有和相邻关系
第十三章 担保物权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第十五章 债的履行概述
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十七章 债的转移和债的消灭
第十八章 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
第十九章 人身权
第二十章 继承权
第二十一章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课程简介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以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调整对象,并自成体系。民法的体系以民事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和合同制度、人格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制度为基本框架。民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其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点在于它是权利法而非义务法,是私法而非公法,是实体法而非程序法,是任意法而非强制法。

民法本质上是商品经济的法律形式,民法伴随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市场商品经济关系作为现代市场社会的经济基础,始终是现代民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和核心部分。通过学习民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有助于理解民法在法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增强民法意识和民事权利意识,学会运用民法的基本技能,提高利用民法知识和理论分析、判断和解决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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