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
英文名:Community Administration
课程类别:公共管理专业核心课程
前置课:公共管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
后置课:社区卫生管理、社区服务学、社会工作等
教材:娄成武、孙萍《社区管理》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这本教材是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育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的立项教材,也是“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这本书遵从历史、现实、未来的历史逻辑,从管理学的角度切入,在注重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更重视对社区现实问题的探讨,并勾画了社区未来发展的蓝图。全书从社区、社区管理的基本知识入手,阐述社区管理的一般原理及社区管理的主客体,着重讲述了社区管理体制与模式、社区文化管理、社区卫生与体育管理、社区治安管理、社区服务管理、社区社会保障、社区管理方法、社区智能化建设与管理、社区发展与社区管理创新等内容。
二、教学目的
本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学生坚实地掌握社区管理基本的理论知识和社区管理运行机制相关理论知识,增强学生社区责任意识,提高社区管理的能力。
具体地说,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社区管理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有关知识。
2、理解对社区管理实践的指导原则和方法。
3、能运用有关原理初步分析和解决社区管理中的实际问题。
三、教学方法与学习建议
与其它课程相比,“社区管理”是一门新兴课程,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因此,在我们的讲课与学习上有如下的计划与要求,特别是对我们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来的具体要求一定要努力做到。
(一)教学计划
本课程采用教师讲授、学生自学、课后资料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努力形成教师和学生双向、对称平衡的最佳教学模式。集中讲课将紧密结合主教材,配合使用其他教学媒体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各章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内容要点,选用一些实例引导学生运用有关理论去分析社区管理实践中的一些问题。
(二)学习建议
“社区管理”是一门新兴课程,更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所涉及的主要问题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或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学员在复习的时候一定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在掌握社区管理基本理论的基础上达到对社区现象与基本事实的深刻理解和透彻把握。
第一,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由于社区管理涉及的知识点较多,要求学员在系统学习的基础上学会抓重点,做到系统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并以“重点”知识为纲,做到举一反三,灵活运用。
第二,教材学习与辅导材料、案例相结合。教材只是学员平时学习的一个范本而已,没有十全十美的教材,尤其是社区管理的教材目前还没有很完善的,仅有的几本都是根据作者所在地区的经验写出来的。近几年来,社区建设在我国发展较快,社区管理的理论研究变化也很快,但总的形势是理论跟不上实践的变化,这一点同学们在自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太局限于某一本教材。要注意阅读每一讲的辅导材料和案例,这不仅有利于扩展学员的思路,了解社区管理的最新动态,而且对促进自己对教材的理解十分有益。
第三,由于社区管理本来就具有一个系统性,因此,在学习社区管理的知识时,要注意系统地掌握,不要分割所学的内容,各章节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具有内在联系的。学员在学习时一定要理清线索,做到融会贯通。
第四,各位学员应该积极主动通过各种形式,深入所在社区或其它社区中去体验实际的社区生活,或者有意识地关注、从事社区管理中的问题与工作,加深对所学知识与原理的理论和运用。
四、先导问题
“公共管理”与“小政府、大社会”的问题。
一般来说公共管理研究的逻辑起点是“公共问题”,公共问题是社会成员在公共生活中共同受其广泛影响,具有不可分性、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那些公共性社会问题,主要是由于公众预期和制度绩效之间的巨大差异而产生的。而在此中,公共管理被认为是如何有效率地为公众提供公共物品(包括公共服务)。
公共物品对任何一种群体生活都是必需的,但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在常态条件下依靠私人力量和市场机制不足以得到有效(及时和足量)的供给。公共物品使用上的外部性(externality)容易导致“搭便车”(free-rider)现象,使私人没有提供公共物品的足够动力。与来自纯粹的私人物品的效益不同,来自公共物品的效益牵涉到对一个人以上的不可分割的外部消费效果。相比之下,如果一种物品能够加以分割因而每一部分能够分别按竞争价格卖给不同的个人,而且对其他人没有产生外部效果的话,那么这种物品就是私人物品。公共物品常常要求集体行动,而私人物品则可以通过市场被有效率地提供出来。
在一般的研究中,认为公共管理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政府,同时也认为政府只是公共组织的一种,是最大的公共组织。随着科学研究与社会实践的发展,人们认识到,除政府外还有大量的公共物品并不是由政府来提供的,或者说由政府单独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具有效率上的优势。随着第三部门即非政府组织的兴起,“市民社会”的发展,政府-市场-社会的三元模式或三元框架逐步形成。在这样一个三元机制中,政府、市场都存在着失灵的可能和情况,在实践中也有着大量的表现。社会的机制主要是非政府的或者非营利的组织的作用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而社区正是与社会、与社会成员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中间层次。
目前,市场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开始有了普及的一种趋势。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就是国家逐渐从微观经济领域退出的过程。它所产生的后果首先是社会资源占有的分散化、多元化。随着宪法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主体地位的确立,国有企业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深入,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其他经济成分的比重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攀升。这意味着社会已经开始直接掌握了经济资源,拥有了相应的权利。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国家的社会控制手段也渐趋多元化,改变了过去仅仅依靠计划指导与行政命令的状况;政社分开逐步发展,要求政府与社会的关系由政府管理社会为主转向政府服务社会为主,也即意味着从“全能政府”向“小政府、大社会”的转变。
整个社会向社会的具体存在者赋予了更多的管理权限及其发展的权限。与此相应,企业也开始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生产车间”重新回到社会,不再受国家的任意驱使,其行为遵循通常的市场法则,追求自身的利益,实现企业自治。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另外一个后果是经济利益的扩展并呈多元化,而国家权力日益缩减。以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的农村经营体制改革,造就了大量独立自主的农村家庭经济与家庭企业;以政企分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的国有企业改革,培育了新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多种非国有经济的充分发展,造成“市场权力”的增长,而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个人择业和迁徙自由、结社自由、财产权利及公共舆论的权利保障,则促进了“社会权力”的增长,改变了权力的国家垄断性。
而在与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最紧密的社区中,特别是在城市社区中,社区居民的自治,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正在成长起来。这也正是“小政府、大社会”趋势的重要表现与重要实现途径。需要说明的是这种“小政府、大社会”,国家逐步退出微观经济领域,并不是削弱而是有利于对社会经济的宏观调控与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市场化取向的社会全方位改革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诸方面深刻地改变着街道的行政生态环境。具体来看下列几点表现得比较突出:
第一,外来人口大量涌入,城市人口机械增长速度快,城市规模急剧增大,城市功能迅速扩展,大量问题不断产生,街道面临着许多“市场不为,政府不能”的城市问题。
第二,“单位体制”逐步松动,单位行政化的色彩逐渐弱化,所担负的大量社会职能被逐步剥离而转向社会。
第三,随着物质文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问题日渐突出,对街道和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与上述变化相伴随,大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务不断产生并向街道层面转移,作为街政主体的街道(系街道党的工作委员会、办事处及其内部职能组织的总称)逐步陷入负荷超载的境地,其职能早已超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所规定的:“办理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民委员会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