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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关于唐代的监察制度 回复[5] 查看[683]
楼主 2013/11/1 23:13:36
王妮娜

近日看书的过程中发现史书多处记载有某人任理匦使,请问,这个理匦使与武则天时设置的铜匦有没有关系?

1 2013-11-02 21:12:58 [引用]
焦旭爱

     有关系,理匦使是武则天时设置的铜匦之后设的。唐武后垂拱二年(686年),铸铜匦四,列于朝堂,接受四方投书,以御史中丞、侍御史1人为理匦使,玄宗天宝九年(750年)改称献纳使,肃宗至德元年(756年)复旧。《新唐书·百官二·门下省》:“武后垂拱二年,有鱼保宗者,上书请置匦以受四方之书,乃铸铜匦四,涂以方色,列于朝堂:青匦曰延恩,在东,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丹匦曰招谏,在南,论时政得失者投之;白匦曰申冤,在西,陈抑屈者投之;黑匦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秘谋者投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使,知匦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为理匦使。天宝九载,玄宗以‘匦’声近‘鬼’,改理匦使为献纳使,至德元年复旧。

2 2013-11-02 22:24:12 [引用]
祈潇潇

唐代自武则天垂拱立铜匦于朝堂后又历200多年,其间对匦务的管理也有一些变化:宝应元年,命中书、门下择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匦,以给事中、中书舍人为理匦使。宝应元年五月敕给事中韩赏、中书舍人杨绾同充理匦使! 。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为理匦使,谏议大夫一人为知匦使。长庆四年 九月 己卯,罢理匦使。以谏议大夫李渤知匦,奏请置胥吏、添课料故也。唐代历代统治者都对“投匦奏事”制度给予了相当程度上的重视,担任知匦使、理匦使者大多是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等高级官吏,是唐代统治者完善官吏监督制度的一种体现。

3 2013-11-03 23:27:23 [引用]
曹秋婷

关于铜匦,唐代对投匦人及其奏事方式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关于投匦的具体时间。《唐六典》说:“其匦出以辰前,入以未后”’。《唐会要》说:“每日所有投书至暮并进入”’。开成三年 ,“仍令本司及金吾所由须进状人姓名住居去处,或要召问。如过旬日无处分,即任东西者”。唐朝廷置匦的初衷在于通达下情,但这些要求、严格的进状程序和验看副本的过滤作用,使君主能得到的信息已十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