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韩非子当时并没有想到他的思想转化为现实会给百姓带去那样的残酷,他是个有大抱负的人,看到的是天下的形式和社会的发展,我们不能说始皇帝用法家思想杀了很多人,也不能说因为法家思想秦朝死了很多人,而只能说在法家思想的实践过程中出了一些偏差,在任何事情实施过程中都会出现偏差,包括我们现在越来越完善的法律。我希望大部分人不要因为秦的暴政就对法家思想有误解,甚至否定它,在特定的情况下它其实是必须的,而且发挥了很大作用。
法,也就是王法了,说白了,就是让臣民更好地为君王效命的方法,它是有着明确的方向性的,是统治者加诸于臣民的,法家的思想就是使用一些看的见的规章措施,或赏或罚,用物质手段引导或强制人民顺从君王的意志,为君王效命,这样看起来就很冷血,没有一点人情味,你立功、听命,就会得到赏赐,违抗命令就会遭到惩罚,这样国家就有很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可以做一些大的工程,比如战争、修筑工事,如果君王是能够考虑到他用法所号令的是人,人是有思想有七情六欲,不可过分强求的,那么整个国家整顿有度、安定有序,完全可以长久兴盛,但是处于高位的人,认为自己拥有可以任意支配一切的权力,任意驱使奴役臣民,乱加刑罚,弄得天怨人怒,就招致了反抗了
也就是说由于王法为君王服务并不约束君王,而君王水平有限又不自律,任意妄为,很容易招致灾祸
倒是法家的一些理论现在我们用来管理一个团队,很有效用,他们那一套在管理别人上还是有很大用处的,法家的管理理论非常成熟
我觉得楼上几位似乎对法家不是很了解,法家的法是一个既定规则,一但成立,神圣不可侵犯,但是如何制定法,制定的是否成功是否合理,那取决与人.不牵涉法家本身的好与坏.任何人除君王以外都受制其中,君王惩罚臣民也必须依照法律,虽然君王可以通过术的运用跳过一些程序,但毕竟和~人治~有着很大的区别,人治社会不仅仅是君王,官僚阶层都可以主宰生杀大权,但这在法家的思想里是绝对不容许的,生杀予夺由君主一人根据既定法律做出决策,即使难免有失公平,那也比七嘴八舌的所谓的~明主~强多了.
总结: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但决策权只能掌握在一人之手,由一人掌控.
先秦法家思想不仅仅是一种统治者对下层民众的统治手段,它还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制定各项政策提供了相当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很大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且卓有成效。而且法家能够用发展观点看待历史,提出“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他们往往是社会改革的主要推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