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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链接解释“之”在“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中的用法 回复[2] 查看[1561]
楼主 2013/4/7 15:20:28
金吉逸

      帮忙解释“之”在“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中的用法。 

1 2013-09-29 15:37:53 [引用]
苑文雅

“之”,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说话人的自称,作宾语,可译为“我”。

2 2013-10-30 15:54:11 [引用]
姜丽媛

“之”,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