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名:
密码:
学生登录
教师登录
课程首页
在线学习
课程介绍
教师队伍
课程结构
授课计划
教学实践
考核评价
教学大纲
学习活动
课程作业
论坛交流
课程资源
疑难留言
学习进度
优秀作业
在线测试
移动学习首页
书法诗词古文
学科介绍
参考文献
教学效果
教学目标
课程试题
文字学与音韵学
资源链接
课外阅读
学习指引
雏凤新声
移动学习下载
学术动态
作品赏析
服务支持
移动学习
课程首页
>> 论坛交流
复制链接
解释“之”在“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中的用法
回复[2]
查看[1561]
楼主 2013/4/7 15:20:28
金吉逸
帮忙解释“之”在“幸来告语之,吾亦往送女”《史记.滑稽列传》中的用法。
1
楼
2013-09-29 15:37:53
[引用]
苑文雅
“之”,第三人称代词,活用为说话人的自称,作宾语,可译为“我”。
2
楼
2013-10-30 15:54:11
[引用]
姜丽媛
“之”,我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