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国家宪政体制
学习目标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着重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活动原则和组织机构等内容;掌握国家机构就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国家职能而建立的各种国家机关的总和。这些机关从纵向看,可以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从横向看,又可以分为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军事领导机关等。
在我国,中央国家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在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分为: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民族自治地方的国家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是指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等。
现行宪政体制下,由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向选民和原选举单位负责并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监督,以至最终对人民负责。我国国家机关纵向关系决定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即单一制。我国地方国家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中央,其权力范围也决定于中央授权的程度。我国宪法对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原则性规定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这种纵横交错的机构体系,需要结合第七章的内容一起去把握。
本章第一节基本理论部分,除了解国家机构的概念外,还有以下要求:
第一,需要对其特点有一定了解:
(1)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职责及其权力运作总是首先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2)国家机构具有特殊的强制力。代表国家行使其法定的各种职责,并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国家机构中的某些机关本身就是国家的暴力机关,如军事机关、审判机关等。
(3)国家机构的实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但它的全部费用却是由全体社会成员负担的,说明国家机构的权力是一种凌驾于社会力量之上的权力。
(4)国家机构有严密的组织和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法律制约。
(5)国家机构是一定历史范畴的产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是以国家存亡为依托的体系。
第二,着重理解国家机关组织活动的各项原则:如民主集中制原则;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责任制原则;社会主义法制原则;精简、效率原则。
第三,着重了解中国现行宪政体制下,中央各类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会议制度、工作程序、组织机构,以及其职权的具体内容和行使方式,人大组成人员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了解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机关的作用和影响;了解国家主席的性质、地位以及国家主席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特点,国家主席职权的历史演变及其独立行使职权的具体内容,国家主席的资格限制、任期以及补缺的法定程序等;了解国务院的性质、地位、组织、总理负责制、法定职权工作制度及限任制的内容,还有独特的审计制度;了解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国家最高军事机关、领导制度及其机构组成、宪政地位以及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具体形式;了解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其领导制度是监督形式以及其活动的主要原则;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其领导制度是由上自下的领导制度及其主要工作原则。一般性了解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建立、发展的历史。国家司法机关的大部分内容和地方机关的详细内容我们将在司法制度和地方制度两章中涉及。
第七章 地方制度
学习目标和要求:通过本章学习,了解我国地方制度的设置情况、历史发展、原则、特点和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按三种类型给予把握:
1、了解我国行政区域划分的概念、原则,特点、具体内容及其变更的法定程序;了解我国一般地方政权机关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了解人民政府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和法定职权。
2、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的宪政制度;掌握民族自治区域自治制度和自治权的基本概念、具体内容以及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存在和有待解决的主要问题;了解民族区域自治的相关理论和实践问题。
3、充分认识特别行政区制度建立的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和重要的现实意义;把握基本法中规定的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的处理原则及其各自的职权范围和内容;了解现行特别行政区政治体制下的行政长官主导的三权分立的权力运行机制;了解行政长官的法定职权、任职资格以及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基本法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了解“一国两制三法系”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为加强对台湾统一必要性的认识奠定宪政理论基础。
第八章 选举制度
学习目标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选举制度的概念和本质,以及选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切实、有效的发挥作用的关系。
了解选举制度是一国统治阶级通过法律规定的关于选举国家会议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程序与方法等各项制度的总称。选举关系到由谁掌权的问题,由谁进行资源配置及利益分配问题,所以选举制度不仅表征着民主而且体现着法律的严肃性,即是民主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法律制度给予保障的权力获得和行使的必要前提。
了解人类选举制度的发展和演变,特别是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和进步;认识并掌握现行体制下,中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平等性、选举的直接与间接选举方式并用、无记名投票以及国家对选举活动给予的物质和法律保障的形式与内容。
了解现行选举法关于选举程序的基本规定;了解选举组织的成立、选区划分、代表候选人提名、当选以及代表的辞职、罢免和补选等问题的依法解决方式及具体内容。
任何公共权力的正当行使都离不开一定的监督机制,因而特别需要通过对选民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行使以及选民和原选举单位对代表的监督,还有代表对其他机关依法活动情况的监督制度的实施,充分认识我国选举制度的特点;了解该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民主和法律制度的集中体现。
了解国外通行的主要的选举方式和计票手段。
第九章 司法制度
学习目标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现代立宪国家宪政体制中关于司法制度的确立和改革对宪法限权和维权目标的实现所具有的实质性、救济性的意义。
了解我国司法制度的概念、产生、发展的过程及其主要特点;着重了解我国的审判权和检察权是通过怎样的组织实现的,特别是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内的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地位、组成、任期、职权和基本的工作原则;了解我国四级两审终审制的具体内容,掌握司法独立、审判独立在不同国度所拥有的不同含义。
了解宪法保障制度下公安机关的司法职能及其同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
了解目前国内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的一般情况、我国司法行政机关一般活动情况;了解国外宪法诉讼制度的情况和我国有关宪法保障制度的探讨情况。
明确宪法实施、宪法适用、宪法诉讼在不同性质或类型的国家具有不同的做法、作用和价值;了解新闻自由对维护司法权的正当行使,以及通过司法权促进社会秩序维护方面的价值;了解传媒监督司法权应遵循的限制性原则,以及司法应如何实现对新闻自由的保护。
第十章 政党制度
学习目标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政党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政党制度的概念和类型;明确政党是一个政治范畴,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是现代立宪国家民主政治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
政党由一定阶级、阶层和集团中的中坚分子组成,并为实现其组织的政治、经济等主张而围绕影响、取得和运作政权的目的进行活动的有组织、有纪律的社会政治组织。了解政党是各国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政党政治即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普遍实行的一种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政治制度。
了解政党制度中有关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和一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等不同的建立方式和类型;了解不同性质的国家在政党问题上的不同的做法及其活动原则的特点,权限范围,政党成员参与国家政权的情况,尤其是政党主要成员与国家各类机关权力的关系的基本性质。
充分认识中国政党问题的历史,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领导的可能性和必要性,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正确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宪政体制中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了解中国历史上形成的各民主党派的历史简况、性质及其历史发展和进步;了解国家对民主党派的基本方针、多党合作的最高原则以及各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参政、议政的基本途径和方式;了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任务和组织原则以及它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与的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两种爱国人士组成的政治联盟,该政治联盟在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它将进一步发挥其重要作用。
Copyright © Batchwork Software